沙晓陆律师(法律咨询热线:13905208312)
执业律所:江苏尊鼎力律师事务所
执业证号:13203199510193260
执业年限:31年
个人简介:沙晓陆律师,从事法律工作31年,办理数千件刑事、民商事、行政、仲裁及非诉讼等案件和事务。系江苏尊鼎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。沙律师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,债权债务、侵权、房地产、建设工程、公司诉讼等民商事案件。沙律师从业以来先后担任数十家机关团体、金融保险、房地产开发、建筑施工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,数起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被新闻媒体报道和登载,两个重大疑难案例被央视媒体报道。
服务地区:徐州
联系地址:徐州市云龙区民主南路175号梅园商务楼7-406室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,公司法,建设工程,合同纠纷
教育背景:苏州大学法学院毕业
专业能力证书:企业合规师(高级)
担任的职务:江苏尊鼎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
获得的荣誉:华律网2018年风云榜律师——华律网精英律师
2020年华律网第八届年度卓越律师风云榜——最佳辩护律师
荣获法律快车2020年度徐州市刑法专业领衔律师
重要经验总结:有数起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被新闻媒体报道和登载,两个重大疑难案例被央视媒体报道。
其他信息:执业30余年,担任多家单位法律顾问,熟悉政府、企业运作模式,能有效协调各方资源
非常熟悉企业法律风险防控、合规审查,合同起草与审核、商务谈判
部分成功案例展示:
案例1:
曾经办理过一起复杂的股权转让纠纷案——核心争议在于股东约定以公司房产抵偿个人股权转让款是否有效。沙晓陆律师在本案中,通过专业的诉讼策略,为当事人(股权转让人)争取到了核心权益。在二审法院认定“以公司房产抵债”条款无效的不利情况下,律师及时调整诉讼思路,经法庭释明后当庭变更上诉请求,将案件焦点成功锁定为追索股权转让款。此举避免了因协议效力问题导致当事人债权落空的风险。
最终,其努力使法院判决支持了当事人关于7736万余元股权转让款本金的请求,并争取到了自起诉之日起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。虽然未能实现由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或按约主张高额利息的全部诉求,但在协议核心支付方式被否定的情况下,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,将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。
案例2:
在一起建设工程水泥质量纠纷二审案件中,沙晓陆律师代理被告徐州xxx有限公司,成功驳回对方上诉,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。
本案中,原告(上诉人)主张其施工的地面问题系因购买我公司白水泥质量不合格所致,索赔10万元。沙晓陆律师敏锐抓住案件三大核心:合同关系真实性、质量问题举证及证据程序合法性。
沙律师指出,原告并未与我公司直接建立买卖合同,交易实为案外人转售;其所谓质量问题证据均为单方取样送检,程序存在重大瑕疵,且检测机构当时不具备相应资质;工程问题成因复杂,无法直接归因于水泥质量。沙律师进一步强调,原告未在争议发生时配合共同封样、未保全证据,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之后果。
二审法院完全采纳沙律师的代理意见,认定原告举证不足,判决驳回上诉、维持原判。沙晓陆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、严谨的证据质证与有力的庭审主张,有效驳斥了对方诉求,避免了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,展现了其在产品质量与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与诉讼策略水平。
案例3:
在一起复杂的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中,沙晓陆律师代理某港口公司应对供货方的货款诉求。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合同相对性认定,表面证据对我方不利。沙律师深入剖析交易背景,指出港口公司真实交易对象为案外公司,与原告之间并无直接合意。他紧扣合同相对性原则组织抗辩,质疑对方所持单据的证明力,并提出质量问题进行牵制。虽然法院最终基于履行事实认定合同关系成立,判决我方付款,但沙律师通过严谨的法律论证与清晰的庭审呈现,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权益,完整揭示了案件复杂脉络,其专业、尽职的代理工作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。此案亦凸显了规范商事交易流程的重要性。